各相關單位:
為發展總部經濟,促進南山區打造“深圳雙中心”建設,根據《南山區鼓勵總部企業發展實施辦法》文件的相關規定,現決定開展2019年南山區總部企業認定及資格復核的申報工作。具體要求如下:
一、申請條件
(一)在南山區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,行使投資管理、經營決策、組織管理和服務等總部管理職能,核心營運機構、職能機構均設在南山區,擁有不少于2家的全資或絕對控股子公司、分公司,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企業,可以申請認定為南山區總部企業:
1.在南山區注冊且持續經營一年(含)以上,上年度納入南山區統計核算的產值規模(營業收入)不低于8億元(人民幣,下同)(批發業不低于20億元,房地產業不低于50億元)且上年度形成南山區地方財力(指企業所得稅、增值稅、土地增值稅、契稅、城市維護建設稅、印花稅、房產稅、城鎮土地使用稅計入南山區地方分成部分,下同)不低于700萬元(簡稱為A型企業);或上年度納入南山區統計核算的產值規模(營業收入)不低于6億元且上年度形成南山區地方財力900萬元(簡稱為B型企業)。
2.入選《財富》“世界500強”或入選中國企業聯合會“中國500強”的企業(簡稱為C型企業)。
3.對轄區內經濟貢獻大,連續2年被評定為“南山區納稅百強”的企業或連續3年形成地方財力達到700萬元的企業(簡稱為D型企業)。
4.符合南山區產業發展戰略和產業政策,具有重大產業支撐作用,經區政府批準,并與區政府簽訂合作協議的企業。
(二)已認定的總部企業實行動態管理,每三年復核一次,復核條件和認定條件相同。
(三)有下列情況之一的,不予認定:
1、近三年內在稅收、安全生產、環保、勞動等方面存在重大違法行為,受到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。
2、申報材料有弄虛作假情況的。
二、核算口徑
本辦法所稱總部企業產值規模(營業收入)、形成的地方財力以申報企業獨立法人(含注冊地、統計關系、納稅關系同在南山區的分公司)及其控股50%(含)以上在本區注冊的一級子公司作為統計核算口徑,各年度股權關系以統計數據當年12月31日股權登記狀況為準。
申報企業的下屬公司獨立提出申請享受總部支持政策的,其下屬公司在本區統計核算的產值規模(營業收入)和形成地方財力不再重復計入作為上級公司的申報企業。
三、受理部門
受理部門:南山區工業和信息化局
受理時間:常年受理
受理地點:南山區桃園東路2號區政府大樓A822
聯系人:王一帆 電話:26566746
本文作者:深圳市思譽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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