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相關單位:
根據《中共深圳市龍崗區委 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政府印發<關于促進人才優先發展實施“深龍英才計劃”的意見>的通知》(深龍發〔2016〕4 號)《關于印發<深圳市龍崗區人才發展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>的通知》(深龍人才通〔2016〕10號)《關于印發<關于促進人才優先發展實施“深龍英才計劃”的細則>的通知》(深龍人才通〔2018〕6號)文件的相關規定,現決定開展開展2019年龍崗區院士(科學家、專家)工作站(室)資助和柔性引進的院士(科學家、專家)獎勵補貼的申報工作。具體要求如下:
一、院士(科學家、專家)工作站(室)資助申報要求
(一)申請條件
1.獲得市級及以上院士(科學家、專家)工作站(室)認定且在有效期內;
2.工作站(室)在龍崗區建設并正常運營,所在單位注冊、納稅、統計地在龍崗區轄區內;
3.工作站(室)人員配備完善,所承擔的課題或研究項目進展正常。
(二)資助標準
對市級及以上認定的院士(科學家、專家)工作站(室),按上級扶持資金額度1:1給予最高100萬元資助。資助經費使用范圍應與上級合同規定的使用范圍一致。
同一院士(科學家、專家)設立的不同級別的工作站(室),只能申請配套資助一次;不同院士(科學家、專家)設立的工作站(室)可分別申請配套資助。
二、柔性引進的院士(科學家、專家)獎勵補貼申報要求
(一)申請條件
1.所依托院士(科學家、專家)工作站(室)獲得市級及以上認定;
2.院士(科學家、專家)工作站(室)柔性引進院士的,院士獎勵補貼名額不限;柔性引進其他科學家、專家的,只給予1名科學家(專家)獎勵補貼,且該科學家(專家)應為工作站(室)命名者;
3.該院士(科學家、專家)在工作站(室)正常開展科研工作;
4.院士(科學家、專家)的獎勵補貼從批準建站時間的次年開始起算,逐年申請。
(二)資助標準
對經認定的院士(科學家、專家)工作站(室)柔性引進的院士(科學家、專家),按照單位給予人才的勞務費用50%給予獎勵補貼,最高50萬元,最長分5年發放。
三、申報程序
(一)單位和個人提出申請,經辦人員向業務主管部門提交紙質和電子版申請材料。
(二)業務主管部門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(另對院士獎勵補貼所依據的勞務費用進行專項審計),提出資助意見,形成資助清單。必要時組織專家或第三方現場考察。
(三)業務主管部門將審核結果上會審議,審議通過后進行公示,公示期為 5 個工作日。
(四)公示期滿無異議的,業務主管部門按程序辦理資金撥付。公示期間有異議的,由業務主管部門復核。復核后證明異議內容屬實的,不予資助,并將處理情況報區人才工作局備案;復核后證明異議內容不屬實的,按正常程序予以辦理。
四、聯系方式
深圳市龍崗區科技創新局(科協)
地址:深圳市龍崗區中心城清林路海關大廈西座6樓科技創新局(科協)613室
電話:0755-28932985
深圳市龍崗區科技創新局(科協)
2019年11月19日
本文作者:深圳市思譽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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